文化部:「花漾」採包底分紅 絕無圖利中資

  • 2013-01-03
 【本報訊】由文化部投資的電影「花漾」,被壹週刊揭露,台灣出錢比中資多二倍,回收卻不成比例,中國發行權拱手讓給中資企業,變相圖利中資。對此,文化部強調,這部片是以「包底分紅」方式進軍大陸市場,保證台灣方收益,絕無圖利中資。
 根據中廣報導,才剛上映的國片「花漾」號稱是台灣15年來第一部古裝片。不過,壹週刊報導,這部片由文化部,和王偉忠的台灣文創一號,各投資3千5百萬,比北京投資的4千2百萬還要多,電影分紅卻約定票房在5千萬人民幣以下,台灣一毛錢都拿不到,即使超過5千萬,也只能分到2%的蠅頭小利,引發圖利中資的爭議。
 文化部發表聲明,電影花漾和大陸方「包底分紅」的「保證票房」合約,是採取確保台灣方收益的最佳選擇。大陸方購買花漾版權,保證我方穩拿人民幣9百萬元的回收,相當於近4千5百萬元新台幣的收益,是近年來兩岸合拍片以「包底分紅」方式台灣方回收數極高的紀錄。電影在大陸上映的行政手續、發行、宣傳、通路、行銷等等,都由大陸方負責相關資金、人事成本。
 文化部指出,「花漾」大陸市場票房超過人民幣5千5百萬元以上時,台灣的南方島公司還可以參與分紅,文化部也可以股東的身分參與利潤分配。而中國大陸市場以外所有收入,大陸方都無權分潤,報導所稱「文化部投資花漾圖利中資」,完全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