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新的一年,役政有許多重大變革,縣府民政局表示,役政署今年起推動83年次役男徵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暨大專校院役男申請兩階段軍事訓練,以及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役男轉服補充兵役;尤其是前者,兵役義務由現行1年役期大幅縮短為4個月,有利其生涯規劃。
今年起當兵更輕鬆,民政局指出,為因應兵役制度轉型為募兵制,兵役法於100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國防部即依兵役法第34條規定辦理停止徵服常備兵現役之時間及年次事宜,於100年12月30日會銜公告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改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
依徵兵規則第26條規定,大專校院役男得申請於暑假期間接受兩階段軍事訓練,去年受理期間自101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截止,申請總人數為4796人。目前83年次徵兵及齡人數為16萬餘人,核判常備役體位人數以7成列計,預估每年約10萬名役男受惠(未升學役男102年入營人數預估約1萬6千人,其餘待大專校院畢業以後再行徵服4個月軍事訓練。
而申請兩階段之大專役男4796人,其利用102、103年暑假期間,分別接受為期各8週之入伍及專長訓練結訓後,即以後備役列管,畢業後即可立刻投入職場或出國進修,有利其生涯規劃。
另一變革為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役男轉服補充兵役,役政署已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13條,增訂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役男轉服補充兵役12天,已自102年1月份公告實施。
為配合募兵制訂於104年全面實施,考量整體募兵制度的推動,需用機關的役男人力運用實益、管理成本擔負、服役役期的最低限度性及103、104年常備役體位役男超溢問題,行政院已於101年12月3日同意將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經判定為替代役體位者,依兵役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轉服為「補充兵役」,預估影響役男人數至少6千人以上。
今年起當兵更輕鬆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徵服4個月軍事訓練
- 2013-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