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習慣不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注意了!縣警局表示,南竿警察所已於昨(1月20日)起執行不定期擴大臨檢,強力取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東區主要鎖定介壽村各主要通道,西區則在中正國中小校門口前執行,確實查獲不少機車騎士違規及當場開單,被逮到的騎士也是乖乖認栽,畢竟大家都知道騎車要戴安全帽;警方表示,此次擴大臨檢也同時取締酒駕、未繫安全帶及「低頭族」,而且罰則都不輕,提醒鄉親密切遵守,建立良好之駕駛習慣,確保汽車行駛道路之行車安全,別跟自己的安全與荷包過不去。
因應民眾反映及上級指示,南竿警察所昨天特別實施擴大臨檢,強力取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而且以人車最多的東區為重點,上午8時至10時在介壽廣場及良健機車行前執勤,中午12時至下午2時在介壽堂前、聚英路口及良健機車行前執勤,傍晚4時至6時在獅子市場、良健機車行前及介壽廣場執勤;西區則同步在中正校門前,果然讓一些不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乖乖就範,而此波加強臨檢工作之後還會不定期進行,並與春安工作結合接續推動,地區機車騎士可別有「碰運氣」的僥倖心理。
縣警局也指出,此波臨檢也配合警政署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3款,分別規範開車講電話罰則及降低酒駕酒精濃度基準,標準將比以往更加嚴格,提醒軍民鄉親密切注意,以免罰單上身。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取締「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以有效維護行車安全。另鑑於近年酒後駕車肇事死亡人數有逐年攀升之勢,位居肇事原因之首,為促使汽車駕駛人儘早建立養成酒後不開車之安全駕駛觀念與習慣,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3款規定中,增列對「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二年之駕駛人」及「職業駕駛人」等3類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不得駕車之酒精濃度基準,從一般的「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5」調整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3」,於今年1月1日起施行。
縣警局展開不定期擴大臨檢 強力取締機車未戴安全帽
- 2013-01-21

習慣不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注意了!縣警局表示,南竿警察所已於昨天起執行不定期擴大臨檢,強力取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