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鵬雄/北竿報導】農民在農田裡任意燃燒野草可能違法受罰,根據消防法第14條規定,山林引火燃燒應向所在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否則將處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款,空污法亦有相關罰則,至少在5000元以上,有關單位呼籲民眾、農民要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地區每年都有多起疑似民眾自行在田野引燃野草,而造成火燒山的意外,早期地區農民除草整地都是採用就地燃燒的方式處理,但這種傳統的耕作方式可能已經觸法。消防法第14條明文規定,民眾要在山林引火燃燒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未經申請者可依消防法第 41條加以處罰,罰金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又環保單位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針對民眾自行在田野間燃燒雜草處以罰款5000元以上,若屬事業體自行引火,罰款將達10萬以上。
消防及環保單位呼籲民眾及農民勿任意在農田引火,若有必要需事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在安全的監控下進行。
農田引火燒野草可能違法受罰 務必事前申請
- 2013-01-23
農民在農田裡引火需事前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請,否則可能違反相關規定而受罰。(圖/文:陳鵬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