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南竿山線道路往舊環保局及網球場的道路邊,有民眾在本報「馬上處理」討論區塊指出,發現樹木遭人砍伐挖出一塊空地,建設局接獲通知後,表示將派同仁進一步瞭解,若有故意之情事,將可依據連江縣花草樹木管理自治條例予以裁罰,亦請民眾不要隨意砍伐地區草木。
環山路道路旁日前有民眾檢舉,原本的樹木遭人砍伐,並挖出一塊空地,經現場觀察確有樹木遭砍的現場遺留痕跡,昨天建設局接獲通報後表示,將儘速派員前往了解,將確認是否有申請,若違反連江縣花草樹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不排除予以裁罰。
根據花草樹木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未經許可毀損樹木花草(包括任意摘折、砍伐、盜採或盜挖,損壞支柱、護欄等),其非屬故意行為但自動申報處理者,應賠償苗木補植費(包括該規格之苗木材料費、栽植費、運費及支架費等),未自動申報者,併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鍰。如屬故意行為,則併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因工程施工或其他因素需砍伐、遷移樹木花草者,應向建設局申報核准,未經核准私自砍伐、遷移、毀損者,依前項規定辦理,其經申報核准者,亦應於事後補植或回植,未還原者,準用前項以故意行為之罰則規定辦理。
民眾檢舉 環山路旁樹木遭人砍伐挖空 建設局:若有故意行為,將開罰
- 2013-03-12
環山路日前有民眾檢舉,道路旁的樹木遭人砍伐,並挖出一塊空地,建設局表示將儘速派員瞭解,是否違反花草樹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亦請民眾不要隨意砍伐地區草木。(圖/文:劉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