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尋仇案 縣警局宣布偵破 連江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 2013-03-23
 【記者曹重偉、邱竟瑋連線報導】發生在3月18日晚間的南竿鄉3名青年持刀尋仇砍人案,連江縣警察局昨天上午宣布順利偵破,於21日移送地檢署後,經檢方向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3名嫌犯目前已被羈押。
 南竿鄉此次發生青年結夥持刀尋仇傷人案件,震驚地區各界;經縣警局專案小組成員不眠不休、戮力偵辦,於21日見時機成熟,向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王勢豪報請指揮偵辦並核發拘票,傳喚3嫌到案說明,成功突破犯嫌心防,坦承犯行不諱。經犯嫌同意隨行向檢方說明案情,因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經檢方向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縣警局表示,警察機關本於嚴正執法,打擊暴力的決心,絕不容許暴力氣燄囂張,並秉持依法行政的原則,循法律程序保障合法,打擊非法,以維護社會治安;同時呼籲不法之徒,切勿心存僥倖,挑戰政府公權力。
 福建省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22日表示,南竿18日發生一起3人持刀械傷人事件,該署於21日偵訊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與串證之虞,向連江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連江地院審理後於22日凌晨3時許裁定羈押禁見。
 該案據縣警局表示,係被害人遭3名嫌犯前往位於復興村的工作場所持刀械所傷,造成多處肌腱斷裂,左右手腕及手掌傷痕累累,頭部也有三處撕裂傷,經縣醫緊急縫合手術已無生命危險,但仍須赴台灣進一步診療;此一事件疑似與被害人和嫌犯在卡拉OK店的爭執有關。
 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表示,全案由王勢豪檢察官偵辦,並指揮縣警局長楊春鈞、刑警隊長蔡伯熙等約談嫌疑人並蒐集相關事證,經該署於21日偵訊3名嫌疑人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蒞庭論告近4小時後,於22日凌晨3時許裁定羈押禁見。
 黃玉垣說,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檢方須釐清事證,才能決定依何種罪嫌起訴。而犯罪嫌疑人雖經羈押禁見,仍可依法於看守所和律師會面及聯絡,有關辯護人事項及夜間偵訊事宜,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