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因應行政院將於4月2日再次審查「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博弈管制機關組織法」草案,縣府特別召開「會前會」,就政院上次會議的4項爭議點及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內容進行回應及意見;經過與會人員逐條討論及建議後,縣長楊綏生指出,中央權責部分縣府均予尊重,唯管理條例中有關主要股東的限制部分,要明確建議應放寬條件,而特許執照張數及寡占期間此條,會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台灣彩券與博彩研究中心劉代洋教授討論後,再行提出縣府意見。
行政院是在3月6日首次針對「觀光賭場管理條例」、「博弈管制機關組織法」兩草案進行審查,由政務委員楊秋興主持,會中留下6大爭點,分別為是否應於中央設三級博弈專責機關博弈管制局、觀光賭場內是否開放刷卡博弈、觀光博弈業是否應排除適用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是否於條例中明定博弈特別稅課徵上限、是否設立博弈特種基金、是否對客戶從事博弈獎金收入課稅;其中經討論已獲共識者請交通部予以納入草案各該相關條文中,而尚未獲致共識部份,將於4月2日再次開會討論,並將參考地方政府對草案之意見。
縣府昨天下午特別召開會前會,由縣長楊綏生主持,列席者包括參議王忠銘、觀光局長劉德全、稅捐處處長陳孔官、議會法制組主任張龍德等人,共同就政院之前會議尚待討論的4爭點及「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進行逐條討論及凝聚共識。
在政院會議尚待討論4爭點部分,包括博弈桌台及機台設置總面積占國際觀光度假區樓地板面積5%是否妥適、究應以三級或四級(跳設)成立博弈專責機關、應否設立觀光博弈公益及管理基金,進行全國公益及博弈監理業務推動等3項中央權責部份,縣府均無意見,而對於客戶從事博弈遊戲所得應否課徵20%所得稅此項,縣府是建議採交通部研擬之拆衷方案二,對客戶從事博弈遊戲所得不課稅,但採提高博弈特許費或特別稅率方式,並建議增加以不超過博弈特許費1%方案。
至於「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部分,與會人員均認為第3條及第5條之中,述及「主要股東持有觀光博弈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20%以上,並應具備經營國際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之經驗」規定,建議放寬條件,以排除影響投資障礙。第7條觀光博弈業特許執照張數及寡占期間建議,要與劉代洋教授討論後再定案。而第78條博弈特別稅之課徵,縣府建議明定稅率課徵上限,並將上限訂為7%。
因應博弈草案政院4爭點 縣府召開會前會逐條討論凝聚共識
- 201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