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38項代表提案 南竿鄉代會圓滿閉會

  • 2013-11-19
 南竿鄉民代表會第9屆第7次定期大會昨天圓滿閉會,鄉長朱秀平向代表會主席陳志華握手表感謝。(圖/文:邱竟瑋)

 南竿鄉民代表會第9屆第7次定期大會昨天圓滿閉會,鄉長朱秀平向代表會主席陳志華握手表感謝。(圖/文:邱竟瑋)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南竿鄉民代表會第9屆第7次定期大會昨天圓滿閉會,通過38項代表提案,其中建請縣府訂定「連江縣海葬、樹葬、自然葬實施辦法」為開地區殯葬風氣之先;其餘一系列提案則包括續辦鄉民意外險、無線網路服務,以及多項基層建設。總計通過38項提案,促請鄉公所及權責單位實現。
 其中「海葬、樹葬、自然葬實施辦法」為開地區風氣之先,縣府民政局推動撿骨進塔多年,鄉公所也新完工火葬場建設,但相關人員表示,許多鄉親雖認同環保理念,但仍希望家屬入土為安。
 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公墓內可實施骨灰樹葬、灑葬之地點已達21處,自92年至今已辦理7,645位;而目前可辦理海葬的縣市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自90年至102年5月已服務近千位。
 「殯葬管理條例」第18條第4項、第5項規定:專供樹葬之公墓或於公墓內劃定一定區域實施樹葬者,其樹葬面積得計入綠化空地面積。但在山坡地上實施樹葬面積得計入綠化空地面積者,以喬木為之者為限。實施樹葬之骨灰,應經骨灰再處理設備處理後,始得為之。以裝入容器為之者,其容器材質應易於腐化且不含毒性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