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違法使用章魚籠 馬祖今年第3例

  • 2018-06-26
 又見違法使用章魚籠,岸巡東莒猛澳安檢所立即蒐證函送。(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一○岸巡隊)

 又見違法使用章魚籠,岸巡東莒猛澳安檢所立即蒐證函送。(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一○岸巡隊)

 【記者曹重偉報導】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一○岸巡隊東莒猛澳安檢所24日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於54據點前方距岸50公尺大小嶼海域發現本國籍漁船於近岸違法使用章魚籠具作業,岸巡立即依執掌前往取締,查獲非法使用章魚籠具,為今年內的第三例,後續將依違反漁業法第65條規定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近年來馬祖漁業資源明顯減少,「章魚籠」便是嚴重衝擊海洋生態原因之一;殺傷力之大,在於章魚籠只要定置在海裡,隔段時間收網,便可將所有蝦、蟹及魚類等一網打盡,往往很多小魚在「魚苗」時期便遭捕撈,海洋資源很容易就面臨枯竭的命運;另外未核准使用章魚籠具,一旦漁具卡在礁石,或掉落在海底,對生態影響甚鉅。
 此次岸巡隊配合連江縣政府於106年10月6日召開「取締、沒入連江縣海域違法章魚籠等漁網具」會議決議,針對違法章魚籠取締實施擴大執法,要求轄屬四鄉五島6處安檢所及2處執檢站,對漁港違法擺放及漁船未經核准載有章魚籠具進出漁港狀況實施蒐證、函送作業。
 岸巡隊表示,海巡署推動「護永專案」,為維護馬祖海域棲地資源、避免海洋生態日益遭到破壞及確保船隻航行安全,如發現違法使用章魚籠之情形,可立即撥打海巡署「118」免付費專線報案,本隊將立刻派員前往蒐證,函送相關單位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