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岸巡防署101年5月23日破獲史上最大毒魚集團,搜出上噸氰化鉀,主犯業經宣判有期徒刑2年,毒捕漁獲於102年12月25日全數銷毀,漁業署呼籲為永續漁業資源,切勿以身試法。呼籲禁止毒、電、炸魚等情事。
海岸巡防署為將非法毒魚集團繩之於法,經積極佈建後加強查緝。在該署加強執法下,一舉破獲非法毒魚案件,並經法院依該等非法毒魚份子違反漁業法第4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0條第1項判處正犯有期徒刑2年、幫助犯3人各處5個月至1年4個月之有期徒刑不等,所查獲使用之氰化鉀1,121.5公斤、毒魚工具及毒捕之漁獲232公斤,依漁業法第68條規定,宣告沒收。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以毒物所採捕之魚類,倘流入市面販售民眾採買食用,將危及民眾食用水產品之安全,因此漁業法第60條業於102年8月21日修正,對違反漁業法第48條第1項毒、電、炸魚規定者,已將最輕本刑提高為1年,最重本刑仍維持5年。
漁業署最後呼籲,非法電、毒、炸魚案件,向為政府重點查緝工作,漁業署將與海巡署、警、檢、調機關共同積極查緝非法採捕水產動植物行為,請漁民或民眾切勿從事非法漁業,以免觸法遭重判徒刑。倘民眾或漁民在河川、潮間帶或海域發現有非法作業情事,即撥打海巡署「118」或警政署「110」專線報案,俾由相關機關派員取締,將非法份子移送法辦,以共同維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海巡署破獲史上最大毒魚集團 搜出上噸氰化鉀
- 201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