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農保資格審查未來將越來越嚴格,農委會表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將申領老農津貼之農保年資由6個月提高至15年,將可改善目前藉購買農地6個月,即可領取老農津貼,分享農業福利資源之不合理現象。同時,也已配合修正農保資格審查辦法,對新申請加保案件,逐案由公所會同辦理農地現況勘查,並由公部門人員參與農保資格審查,杜絕藉購買農地未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參加農保分享農民福利資源之不合理現象。
農委會表示,為落實農保資格審查工作,對即將年滿65 歲之農保被保險人,全面查核其農保資格,符合規定,始可請領老農津貼。另農委會會同內政部修正發布「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 農保新申請案件,逐案辦理現場會勘:新申請加入農保者,需檢附最近1個月內之農地耕作現況照片,並由農會會同申請人及農地坐落之鄉 (鎮、市、區) 公所辦理現地勘查,勘查該農地確有實際作農業使用以及申請人確具從事農業工作的能力,始符合加保資格。 (二)新增公部門人員參與農保資格審查工作:農民資格審查小組成員原全數皆為農會人員擔任,修正為其中2人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指派之公部門人員擔任,以強化農保加保資格審查之公正性。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新申請參加農保者,除書面審查及要求檢附銷售農產品或購買資材憑證外,並將由農會與鄉 ( 鎮、市、區) 公所辦理現場會勘及拍照存證,因此,僅藉購買農地而無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參加農保之現象將可獲得改善。
農委會呼籲,農保資格審查已趨嚴謹,民眾應注意若擬透過掮客購買農保地申請參加農保將得不償失。
老農津貼修正案 年資由6個月提高至15年,防堵假農民申領
-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