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縣府民政局為落實社會救助精神,去年特別訂定「連江縣縣民遭受意外身故濟助金補助要點」,凡因意外事故致死均可獲得救助,而且依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縣民等申請人條件,可分獲50萬元、40萬元、30萬元之補助,並自今年1月起實施;局長王詩乾指出,103年度預算編列300萬元,且未設置排富條款,特別強調希望是「備而不用」,必要時能讓遭受變故的鄉親家庭能有所濟助。
地區社會救助福利再添一樁,民政局今年起實施縣民遭受意外身故濟助金補助要點,申請條件為當事人因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致死,現設籍本縣且符合設籍本縣連續滿一年者、出生地於本縣或在本縣辦理出生登記者、與符合前二款規定情形之人結婚之配偶,但以其婚姻關係存續中或其配偶死亡而未再婚者為限,得申請濟助金。
民政局指出,現設籍本縣之縣籍民眾,因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事故,並以此意外傷害事故為直接原因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致死,其申請人(指當事人死亡,為當事人之法定繼承人)請於縣府網站下載繼承系統表、委託書及連江縣縣民遭受意外身故濟助申請書據實填寫。
申請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或檢察機關之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除戶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公所提出申請,鄉公所初審後,擬具初審意見函報縣府審核。
縣民遭受意外身故濟助金補助上路
- 201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