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酒精、才上道 縣警察局擴大取締酒後駕車

  • 2014-01-30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零酒精、才上道!歲末年終民眾聚會甚多,為防止酒醉駕車肇事發生,連江縣警察局於春安工作期間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在主要聯外幹道及各餐飲、娛樂業場所等周邊路段列為重點實施機動及定點攔檢取締勤務,以展現警方嚴正執法的決心。
 酒醉駕車有如一顆不定時炸彈,酒醉駕車肇事更容易造成民眾生命、財產之嚴重危害與家庭之破碎;警察局於春安工作期間(至2月14日24時止)將強力取締酒醉駕車,以遏阻民眾酒醉駕車違規,防止酒醉駕車肇事發生。縣警局指出,酒醉駕車酒測值只要超過0.55毫克,除了違反行政法規,也同時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呼籲駕駛人不要圖一時方便與省小錢,要付出千倍的代價。
 縣警局同時表示,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0.25MG/L者,將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酒精濃度超過0.55MG/L者,以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處。
 縣警局誠摯呼籲並拜託所有的駕駛朋友,共同建立「不酗酒、不拚酒、不勸酒」之飲酒文化,並養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習慣,勿逞一時之快,希望大家珍惜自己的生命,更要關懷他人的生命。縣警局有代叫計程車服務,電話110或22471,民眾可多利用,共維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