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資局疾呼三大禁忌物品絕不能直接丟垃圾車,以免產生爆炸危險

  • 2018-07-08
 【記者馮紹夫報導】連江縣環資局環境管理科呼籲民眾,垃圾車有三大禁忌物品絕對不能直接丟,包括有機溶劑噴霧罐、化學液體和鋰電池。環資局表示,上述物品經過擠壓可能會有澈體噴濺,甚至有爆炸危險,希望鄉親做好正確傾倒垃圾及回收觀念。
 近日宜蘭縣蘇澳鎮發生一起垃圾車爆炸意外,垃圾車在執行夜間收運時,後方車斗在擠壓後發生氣爆,造成3人輕傷、14戶住家門窗、玻璃及天花板受損。當地公所也於事發後補貼受災戶修繕,讓居民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連江縣環資局表示,近年當地亦曾發生類似案例,如回收車斗起火、垃圾轉運站火災等多起案例,皆係傾倒不符規定之廢棄物至垃圾車後造成火災;馬祖地區因祭祀、祭祖及宗教信仰文化,平日皆會燒香、金紙,由於金紙未完全熄滅後傾倒至垃圾車、資收車上,造成車輛及後端場起火,雖未造成清潔人員及民眾受傷,但亦造成車體部分結構損壞及轉運站停擺。
 環資局環境管理科表示,其中有機溶劑(殺蟲劑、髮膠、噴霧罐等)影響最為嚴重,另外,化學液體在垃圾車擠壓過程中,可能會有液體噴濺,波及路人及清潔隊員,民眾務必不要站在垃圾車的正中央,還有鋰電池同樣會有爆炸的可能性,呼籲鄉親做好正確傾倒垃圾及回收觀念,以確保自身安全,避免發生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