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仁愛段147地號變更案 營建署原則同意實行

  • 2015-11-12
 「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住宅區)案」第1次會議,南竿仁愛段147地號土地變更案獲營建署原則同意。(圖:工務局提供)

 「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住宅區)案」第1次會議,南竿仁愛段147地號土地變更案獲營建署原則同意。(圖:工務局提供)

 【記者馮紹夫/南竿報導】營建署9日下午舉行「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住宅區)案」第1次會議,會議主要針對南竿仁愛段147地號土地變更案進行討論,營建署委員原則同意該案實行,同時要求縣府工務局補足報告中不足之處,下次再進行專案會議若無問題,即可將報告送至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工務局表示,為推動公共住宅政策進行該計畫,選定南竿仁愛段147地號作為住宅推動現址,該地段皆為縣府產權所有,並無土地糾紛,將依照會中所提的意見進行整合與細部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
 營建署委員會原則同意該案實行,並表示報告中仍需加強計畫之必要性、需求性、示範性等3項評估,加強計畫說服力,待縣府工務局修正報告後,再開會討論,若通過即可送至內政部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