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一時方便亂丟垃圾 環保局追查尋獲丟棄者

  • 2015-11-12
 近期有民眾因貪圖一時方便,任意在三槍堡旁邊棄置垃圾,且從10月8日、10月20日及11月9日各發現一次;稽查人員發揮「柯南精神」追查到底,終於在等到棄置人在最近一次丟棄時留下證據,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及同法第50條規定處分。(圖:縣府環保局提供)

 近期有民眾因貪圖一時方便,任意在三槍堡旁邊棄置垃圾,且從10月8日、10月20日及11月9日各發現一次;稽查人員發揮「柯南精神」追查到底,終於在等到棄置人在最近一次丟棄時留下證據,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及同法第50條規定處分。(圖:縣府環保局提供)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堅持垃圾不落地!縣府環保局指出,近期有民眾因貪圖一時方便,任意在三槍堡旁邊棄置垃圾,而且從10月8日、10月20日及11月9日各發現一次而且都在相同位置,連路過民眾都紛紛搖頭;好在稽查人員發揮「柯南精神」追查到底,終於在等到棄置人在最近一次丟棄時留下證據,稽查人員於廢棄物中發現藥袋、購買機票證明等證物,發現是一位張姓民眾與一位馬姓民眾所留,已查獲違反規定者,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及同法第50條規定處分。
 環保局表示,該局每年執行隨車稽查作業觀察,結果發現大多數鄉親環保意識及配合度都相當高,惟少數地區民眾缺乏公德心,將垃圾任意棄置且未依規定資源分類,甚至有民眾於垃圾車未到達前或垃圾車離去後將垃圾包棄置現場情形,導致現場環境髒亂不堪,此案還連續丟棄3次,令人不恥。
 環保局強調,本縣實施垃圾不落地多年,將持續推行垃圾運台及垃圾不落地計畫,呼籲鄉親應依規定進行垃圾分類外,亦請鄉親體諒清潔人員辛苦工作及維護環境整潔美好,依規定時段排出垃圾,切勿將垃圾或資源回收物品丟棄於垃圾收集點。為提升本縣環境衛生品質,將加強取締違規行為,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告發及第50條規定罰鍰,請民眾配合環保政策,共同維護美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