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補助收購復興村沙灘指定海漂垃圾費 預估1000袋,12月底止

  • 2015-11-27
 【記者吳嘉榮報導】縣府環保局補助南竿鄉牛角社區發展協會收購復興村沙灘指定海漂垃圾,第1類海漂保麗龍,每袋30元,第2類海漂玻璃瓶、寶特瓶、鋁箔包及鐵罐,每袋110元,不足1袋者不予計價。預估1000袋,滿額不再收購,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週一、三、五下午3至4時在復興村海邊入口處進行收購,聯絡人村長曹爾嵐0952026708。
 收購以袋計價,袋子尺寸110cmX90cm,統一由環保局提供,置於牛角社區發展協會(復興村158號)。務必注意2類海漂垃圾不可混合收集,陸上來源垃圾不予回收,依袋子撐開裝填最大體積認定,現場人員完成檢查後依袋計價,先行登帳,並經雙方確認,每月月底統計後給付,並攜帶身分證件以供核對。
 超過5000元以上者,將扣2%二代健保補充費,另參加者務必注意自身安全,並請自行投保。收購計畫依據環境管理工作計畫編列預算及縣議會第6屆第1次定期會議員質詢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