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昨日上午特別舉辦講習會,協助扣繳義務人瞭解所得稅扣繳及股利憑單摯發相關法令,以利其辦理扣(免)繳申報相關事宜。另安排房地合一課程,俾利建立徵納雙方共識,減少錯誤申報情事。
稅務員黃素芝表示,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的條件必須同時符合2項條件,憑單填發單位於105年2月1日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的104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不適用憑單免填發作業的條件情形,包括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信託行為受託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憑單填發單位逾期(105年2月2日以後)申報或更正的憑單;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的情形,所申報的憑單,納稅義務人要求寄發憑單者,憑單填發單位必須補寄發。
主任梁忠森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照執照的土地,應適用新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稅規定。配套措施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有關不動產部分,自105年1月1日起停徵;土地徵值稅維持現制,土地漲價總數額得自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消除重複課稅,土地增值稅優惠亦不受影響。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為改善現制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分開課稅,致未能按實際利得課稅等不公平情形,推動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新制),建立合理透明稅制,並與國際接軌。實施新制所增加的稅收,將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等社會福利支出,逐步落實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並有助於社會資源配置。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昨天上午9時在連江縣商業會辦理104年度所得稅扣繳申報、憑單免填發作業暨房地合一稅制講習會,進行相關作業介紹。
所得稅扣繳及房地合一講習會 專家精闢解析相關作業,鄉親獲益多
- 2015-12-26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昨天上午在連江縣商業會辦理104年度所得稅扣繳申報、憑單免填發作業暨房地合一稅制講習會。(圖/文:吳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