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社福新制上路 開辦中低收入戶、身障者赴大陸交通船費補助

  • 2016-01-28
 【記者吳嘉榮報導】105年度各項社會福利新制正式上路,開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赴大陸交通船補助,為了便民,也簡化了許多社會福利津貼流程,南竿鄉公所提醒您,各項社會福利津貼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公所官方網站(http://www.nankan.gov.tw/)便民服務項下表單下載,下載所需表格填寫即可,若有疑問請電洽社會課、22757#52謝閔堯;#55劉欣怡。
 105年度各項社會福利新制概述如下:
 一、嬰幼兒奶粉尿布補助:
 改採申請制,凡設籍本縣0至2歲嬰幼兒,父母之一方設籍一年以上,申請嬰幼兒奶粉尿布補助資格後,自當月起算取得資格。符合資格者,應於每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12月5日前,不用再像去年一樣重新申請,僅需附購買發票或收據,黏貼於消費明細表後,至公所申辦請款,每月補助新台幣1500元,可一次購足當季補助金額。
 二、好孕連連-孕婦營養補助:
 考量行政作業程序,並照顧孕婦懷孕期間營養補充及產婦分娩後的身體照顧,修正自申請次月起至分娩次月起向後推算3個月,最多可請領12個月為限。原本去年限制每月份需消費滿新台幣1500元,放寬為可一次購足當季補助金額,為使民眾送件時間更為充裕及便利,延後收件時間,且直接由縣府辦理申請及核銷請款服務。
 三、65歲以上老人居家生活補助費:
 原制度規定排富條款,限制年所得達50萬元以上、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以上者,去年度不符合補助資格,然而,今年度放寬解除排富條款。凡戶籍設籍於本縣且近3年實際居住,未領有軍公教退休金,未接受政府補助收容安置,勞保月退金每月未超過基本工資者,每月可享有居家生活補助費新台幣3000元補助。
 四、身心障礙者大陸交通船費補助:
 為補助身心障礙者赴大陸所需搭乘小三通船舶費用,以減輕身障者經濟負擔,增進身心障礙者福祉,本年度開辦身心障礙者赴大陸交通船費補助。凡設籍本縣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交通船往返每趟補助全票票價二分之一,1年最高補助新台幣2500元。
 五、低收、中低收大陸交通船費補助:
 為減輕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赴大陸交通費用之負擔,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民眾赴大陸所需搭乘交通船費補助,以增進弱勢民眾福祉,本年度開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大陸交通船費補助。凡設籍本縣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民眾,補助其搭乘赴大陸交通船舶費用,每次可補助交通船往返票價總價二分之一,1年最高補助新台幣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