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教師專業精神。教育部公布105年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3月1日至31日起由各縣市開始辦理初選,連江縣最多可推薦2名。表揚對象為現任公私立各級學校(包括獨立進修學校)、幼兒園、本部輔導之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現職編制內各類合格專任教學人員、運動教練、軍護人員、校長及園長,未曾獲頒本獎項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推薦基準需服務教職5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服務滿1年,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5年考(績)核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積極條件具有下列具體成效,從事教職盡心盡力,有具體成效且深受家長、學生及同事肯定;充分發揮專業精神及教育愛,具有端正教育風氣之特殊事蹟;在其專業領域有創新、顯著發展或在教育崗位上有特殊貢獻;對執行教育政策成績卓著。
曾獲教育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縣市政府)優秀教育人員、教育文化專業獎章、教學卓越獎、校長領導卓越獎、推展學校體育績優個人獎、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優良學生事務及輔導人員、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團隊等獎項、教育部國家講座、學術獎、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及科技部傑出研究獎等獎項得優先推薦。
本縣推薦名額為2名,屆時由教育局評選小組評選後推薦至教育部參加決審。經本縣推薦參加之師鐸獎人選,若未獲選參加全國表揚,由教育部頒給獎狀1幀,於本縣教師節表揚大會予以表揚並核予嘉獎2次。
105年師鐸獎3月1日起辦理初選 連江縣推薦名額2名
- 201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