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地方初選申請開跑

  • 2016-02-24
 【記者吳嘉榮報導】105年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地方初選申請開跑,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14日,評選方式採自薦與他薦(教育局、教師會或其他立案教育團體推薦)2種舉薦方式,以書面審查、方案發表並參考教學現場觀察紀錄資料為原則,分成國中組、國小組及幼兒園組,由本縣就舉薦教學團隊評選後,各組擇選2件,特優1件報部送審,參加教育部複選。另入選1件,為地方教學卓越獎優等團隊。
 推薦基準的基本條件為,符合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發展及推廣價值;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並致力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及發明之卓越教學團隊。
 參加對象為連江縣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同校(園)教學團隊。前項教學團隊,指同校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或同一幼兒園現職專任教保服務人員,或同一學校、幼兒園現職代理教師,共3人以上所組成團體。
 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學團隊組成之教師、幼兒園教學團隊組成之教保服務人員必須為本縣同校具有合格教師資格之現職專任教師、專任教保服務人員或現職代理(指現職本縣所轄學校,連續任教滿2學期或不包括寒、暑假而連續任教滿8個月),共3人以上所組成團體 (代課及實習教師不得參加)。
 經教育部複選獲獎教學團隊,將公開表揚及頒發獎金及獎座等。經縣府初選為入選教學團隊,每團隊給予獎金1萬5000元(推薦教育部參加複選團隊,經複選通過獲得金質獎、銀質獎、佳作獎並獲得獎金者,將不再加發初選入選獎金;但未獲以上獎項之團隊,依團隊實際排名核予),教學團隊頒給獎狀各1紙,並給予嘉獎1次,參與推動工作有功人員也酌予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