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稅捐稽徵處全面展開印花稅檢查,4月起至6月30日對102年至104年印花稅應稅憑證展開檢查作業,該處特別呼籲納稅人,趕緊檢視手邊工程承攬合約及銀錢收據有無依照規定貼用印花稅票,以免被處罰。
印花稅法規定,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用印花稅票並依規定銷花;若未貼或貼用不足額經查獲,除須補稅外,還會按漏貼稅額處5至15倍罰鍰。納稅義務人於未經檢舉及未經稅捐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可免除短、漏報之處罰。
該處表示,這次檢查的對象包括工程、勞務承攬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電機水電工程業、室內設計裝潢業、清潔服務業、資源回收業、金融業、電信及醫院等。在執行印花稅檢查前,稅捐處會發函通知檢查對象準備5年內帳簿及帳載相關憑證資料,提供稅捐處以供查核。
民眾對於印花稅有疑義時,歡迎利用該處電話23261~3或0800066565洽詢。亦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相關訊息。
納稅人注意! 稅捐處4月起展開印花稅檢查作業
- 201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