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開頭燈 交通部:公務車、警車、消防車及大型車輛優先實施

  • 2016-04-08
 交通部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減少事故發生。(圖/文:吳嘉榮)

 交通部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減少事故發生。(圖/文:吳嘉榮)

 【記者吳嘉榮報導】汽機車白天開燈上路,有助於行車安全。為更提升行車安全,防制交通事故發生,交通部來函,請縣府各單位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或機車,及轄管市區公共客運與遊覽車等各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經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分析,汽機車「白天開頭燈」可減少事故發生,提高該車與背景之對比,讓其他駕駛人更容易發覺該車的存在,且會讓其他駕駛人產生該車較近的感覺,而保持更大的行車間距。避免部分駕駛人疏忽忘記開啟頭燈所增加發生事故之風險。對於交通事故具有防制效果,以歐盟研究為例,汽機車白天開頭燈至少可減少5.9%的碰撞事故。
 交通部表示,高雄市政府已於3月陸續透過電子媒體等辦理「白天開頭燈」行駛相關宣導,並針對所屬各級公務車輛,以警車、消防車優先實施,建議各單位參照辦理,另擴及轄管市區公共客運車輛與遊覽車等各大型營業車輛推廣實施,以期擴大宣導成效,進而促使一般汽機車駕駛人效仿,全面提升行車安全,減少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