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開罰奏效 縣警局:「取締酒駕」持續性重點勤務

  • 2016-04-19
 【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警察局加強執行酒駕取締雷厲風行,據了解,連續開罰之後,晚間外出車輛已有明顯減少;警方表示,「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執行成效及作為將會持續公告周知,之後陸續查獲酒駕案件,同步透過媒體宣導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有效遏止民眾因心存僥倖酒後駕車,而造成車禍事故之情形。
 警方指出,此波加強取締工作,主因是今年3月25日20時41分許,於南竿鄉中央大道青檀澳路段發生1件機車酒駕自撞死亡的A1類交通事故;為宣示警方強力執法決心,南竿警察所積極規劃於山、海線主要幹道及易發生酒後駕車或肇事之熱點,加強攔檢取締酒駕勤務,取締頻率將從目前每月4次一口氣增加為15次,平均兩天就有一次臨檢。
 最近一次是在14日晚間,南竿警察所於21時25分許在福澳村華光大帝廟前再次查獲有民眾酒後駕車,可見仍有民眾抱持僥倖心態,為宣達警方嚴正執法的態度,南竿警察所除持續落實取締酒駕工作外,並加強防制酒駕之宣導作為,有效遏止酒駕歪風,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警方再次呼籲,「取締酒駕」是警方持續性的重點勤務,尤其地區正值觀光旺季,縣警局將會針對酒駕攔檢勤務持續嚴正執法,呼籲駕駛人勿再存僥倖之心理,若有飲用酒類或食用含酒精成分之菜餚,切勿駕車上路,一旦被警方查獲酒駕,將依規定處新臺幣1萬5千元至9萬元的罰鍰,還可能坐牢,留下刑案前科,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