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消防局今年持續執行列管公眾使用建物檢查工作,今年第一季針對甲類場所全面消防安檢,合格131家,不合格有3家,該局除立即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業者改善,如未改善完畢將依消防法裁罰,以維護公共安全。
消防局日前於105年度第2次公安會報中,就列管公眾使用建物檢查工作提出簡報;縣內105年度列管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計199家,包含甲類場所134家,分別是視聽歌唱場所12家、撞球場2家、遊藝場所38家、飯店賓館民宿82家等,以及乙類辦公場所65家。
其中列管甲類場所計134家,消防局依規定對甲類場所每一年檢查一次,105年1至3月針對甲類場所全面消防安檢,合格131家,不合格有3家;不合格的原因分別是排煙設備不合格、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室內消防栓、發電機、緊急廣播設備、排煙設備不合格等,均立即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持續要求業者改善。
而列管乙類辦公場所計65家,消防局依規定對乙類場所每二年檢查一次;經消防安檢合格64家,不合格1家,立即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改善,安檢不合格單位為國立馬祖高中,原因包括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室內消防栓故障等。
另為降低住宅火災致人命傷亡,積極推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設置,特別編列預算經費70000元購置獨立式偵煙探測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200具並免費為民眾安裝,以保護民眾生命安全,此次採購之獨立式偵煙探測器數量有限,因此優先協助安裝順序對象如下:
一、低收入戶。
二、弱勢族群居住場所。
三、鐵皮屋。
四、老舊建築物。
五、木造建築物。
六、狹小巷弄地區建築物。
七、住宅式宮廟。
八、居家曾發生火災事故者等高危險群場所或其他符合消防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住宅場所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為限,每戶至多申請2個。
地區公眾使用建物消防安檢 合格131家,不合格3家
- 201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