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105年度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補助計畫開跑

  • 2016-06-11
 【記者吳嘉榮報導】縣府建設局辦理105年度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補助計畫,獎勵馬祖地區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太陽能利用,增加再生能源供應,節約傳統能源使用。
 補助對象為購置並安裝於連江縣,並經由簽約廠商安裝合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若為自然人申請補助,須設籍於連江縣。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以新品為限,每戶申請補助1次為限,5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補助時,按所購置之集熱器種類及有效集熱面積,依下列計算基準:
 1、真空管式及面蓋式平板集熱器:每平方公尺4500元。
 2、無面蓋式平板集熱器:每平方公尺3750元。前項補助,同1戶集熱面積補助基準以6平方公尺為上限。合法登記之旅館、餐廳業者、有寢室客房的招待所、民宿業者以及機關、學校不受此限,前項各業者、機關、學校及各鄉公所最高補助10萬元,用戶接受總補助金額不得超過廠商開具發票金額8成,但機關、學校及各鄉公所不在此限。
 執行單位得派員實地抽查接受補助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利用情形,受補助之用戶若有補助款申請文書或其相關檢附資料有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之情形;擅自變更系統用途,而影響原補助目的者;拒絕接受查驗,或無正當理由未能配合查驗逾2次;未依本計畫規定者,執行單位得追回已撥付之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