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凱棻報導】連江縣攝影學會於連江監理站舉辦8月份首場攝影講座,由連江地方法院何星磊法官主講「一個攝影師會遇到的法律問題-以著作權為核心」,深入淺出講解法條與實務案例,讓大眾更了解著作權法的內涵。
何星磊表示,由於著作權法條艱澀不易了解,因此他輔以實務案例之解說,希望鄉親能知曉著作權法之權利及救濟方式。
台灣的著作權法參考美國法律,我國採創作保護主義,以攝影為例,只要拍出一定創作水準的照片,就可以受著作權法之保障,再來為著作權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他人不可以就商業利益隨意侵犯,若是在合理使用之狀態下,則可免責,而合理使用需就使用目的、使用性質及使用質量比例判斷。
攝影可能遇到他人盜用圖片或是擅自修圖而冠名之狀況,這時就要定義何謂抄襲,抄襲包括實質近似性及接觸可能性,必須依照實務個案判斷,若是在不同的兩個地方同時拍出相似照片,則未具備接觸可能性不算抄襲。
著作權之救濟可分為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何星磊提到,一般而言攝影師可能會被他人侵害重製權,也就是著作財產權之核心權利,若情事重大影響己身權益,可提起不需繳納裁判費的附帶民事訴訟以節省財務成本。
除了著作權問題,攝影師尚可能遇到其他問題,何星磊舉實務為例,外拍模特兒就曾控告攝影師拍攝性感照侵害名譽權、肖像權,要求賠償醫療費用及精神撫慰金,而攝影師聲稱為追求女性身體美感,最終攝影師敗訴,由此可見在攝影過程中必須要懂得保護自己和他人,才不會誤觸法網後悔莫及。
連江縣攝影學會攝影講座 法官何星磊分享一個攝影師會遇到的法律問題
- 2016-08-12
連江縣攝影學會舉辦8月份首場攝影講座,由連江地方法院何星磊法官主講「一個攝影師會遇到的法律問題-以著作權為核心」,深入淺出講解攝影和著作權法之關聯。(圖/文:楊凱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