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管處公告77 據點委外管理維護 在地畫家曹楷智認養

  • 2018-11-22
 馬管處所轄連江縣南竿鄉四維營區77據點公告委外管理維護,由在地畫家曹楷智認養。(圖:曹楷智)

 馬管處所轄連江縣南竿鄉四維營區77據點公告委外管理維護,由在地畫家曹楷智認養。(圖:曹楷智)

 【記者吳嘉榮報導】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事務,加強資源整合與妥善運用,馬管處所轄連江縣南竿鄉四維營區77據點6月初公告委外管理維護,為期3年,僅1人提出申請,經審查由在地畫家曹楷智認養,自9月1日起。
 曹楷智表示,為了更好視野與環境,10月已進行割草及周邊環境清理。目前思考計畫期,規劃藝術創作基地,以認養方式維護管理(不得營業),朝馬祖藝術村國際交流、坑道體驗、住民美學提升等專案計畫方向。
 四維營區77據點,地址為連江縣南竿鄉四維村四維聚落,連江縣南竿鄉風景特定區計畫範圍內,地號為南竿鄉四維段地號0406-0001、0562-0000等2筆土地,營區基地含舊有營舍、建物外周邊步道舖面及入口路面及其他附屬設施。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共設施認養要點,認養維護管理事項包括植栽綠地養護、設施管理、認養標的遭他人違規使用處理與通報,以及認養標的遭受天然災害(如颱風、水災、地震、病蟲害等)或人為毀損時,認養人應速通知管理處處理等事項。
 認養人依認養標的原定用途善盡管理維護責任,經管理處同意可提出認養標的改善計畫,舉辦民俗、體育、藝文、文化、環保等公益性活動,設計認養名牌型式、規格、圖樣及擺設位置,並於認養期滿或終止契約時自行拆除或遷離。
 為獎勵認養人,認養期間可獲贈管理處活動資訊及出版品,得由管理處邀請參與相關活動及觀摩學習交流,並得於媒體上宣傳認養活動與成果,認養工作經評鑑績效優良者,由管理處公開表揚獎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