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108年1月19日起全面禁用章魚籠 違者開罰

  • 2018-12-08
 馬祖海域充斥的章魚籠,對生態魚苗的殺傷力無法想像,產發處明年將不再核發相關漁業執照。(圖:本報資料室)

 馬祖海域充斥的章魚籠,對生態魚苗的殺傷力無法想像,產發處明年將不再核發相關漁業執照。(圖:本報資料室)

 【本報訊】108年1月18日以後全縣將禁用章魚籠,縣府產發處表示目前全縣仍有兩張合法使用章魚籠的漁業執照,期限至明年1月18日止,未來將不再核發章魚籠執照。同時縣府也向漁業署爭取計畫要進行馬祖海域章魚籠清除工作,讓海岸底礁生態回復。
 產發處表示,目前僅有的兩張章魚籠漁法執照期限至108年1月18日止,基於海洋生態復育政策,未來將不再核發相關執照,同時代表自1月19日起禁用各種型式之章魚籠、螃蟹籠採捕海洋生物,請漁民朋友配合,違反者將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近年來馬祖海域出現大量章魚籠,除了大陸越界的漁船之外,本地漁民也引進章魚籠採捕漁貝,而章魚籠對海洋生態的殺傷力,在於很多小魚在未長成之前便遭捕撈;地區漁民表示,章魚籠內經常出現的小魚苗包羅萬象,其中最多見的是石狗公、石斑魚、小黑鯛、小螃蟹等,這些都是高經濟的魚種,大陸漁船將章魚籠內捕獲小魚賣給養殖場,據說一尾小石斑苗可賣到數十元人民幣。
 產發處進一步指出,章魚籠禁用後馬祖海域內仍可能殘留棄置海底及沿岸,必須加以清除,目前已報相關計畫向漁業署爭取經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