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市售蔬果及相關食品抽驗 青江菜抽檢不符規定

  • 2018-12-13
 【記者吳嘉榮報導】為維護本縣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連江縣衛福局執行11月份市售蔬果及其相關食品抽驗,結果青江菜1件檢出芬普尼0.006 ppm(法規限量標準0.001 ppm),判定與規定不符。立即要求販賣商下架不得販售,經查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新北市衛生局查辦裁處。
 除了抽檢抽驗7件蔬果檢驗農藥殘留含量,針對不合格之產品立即處理外。另執行冬至湯圓專案抽驗2件產品,檢測食品添加物,結果均符合法規規範。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衛福局提醒販售業者販售之產品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
 該局提醒民眾可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鄉親或食品業者如有不清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可逕洽該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聯絡電話:0836-2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