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 108年1月31日截止

  • 2018-12-14
 【本報訊】國稅局表示,107年度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截止日為108年1月31日。
 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第88條各類所得稅款之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網路申報系統則於108年1月31日午夜12時關閉。
 國稅局呼籲扣繳義務人,務必依所得稅法規定如期申報,以免因逾期申報而受罰。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