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台灣銀行馬祖分行公告今年度黃(白)金保管費之計收方式,依本行黃(白)金及白銀買賣須知第13點規定計收保管費,每筆保管費含稅最低收費標準為新台幣100元,保管費之計收以1年為1期,未滿1年者以1年計算。
馬祖分行表示,寄託該行代保管之黃(白)金,除辦理黃(白)金質押借款期間內,免付保管費外,逾1年仍未提領時,則依下述規定計收保管費:
一、按每年12月15日(遇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該行各種規格現貨黃(白)金條塊及黃(白)金幣賣出收盤價之0.35%計收次年之保管費。
二、每筆保管費(含稅)最低收費標準為新臺幣100元。如遇國際金價或保險費率漲幅較大時,本行得隨時調整保管費,並於該行全球資訊網內及原經辦分行公告之。
馬祖分行108年4月1日起代保管各種規格黃(白)金條塊及黃(白)金幣之保管費如下:
一、黃白金條塊部分:1公斤4343元、500公克2174元、250公克1089元、100公克437元、5台兩816元、1台兩164元。
二、幻彩條塊部分:1台兩165元、1英兩137元、20公克90元、1/2英兩71元、10公克47元、1/4英兩38元、5公克25元、1/10英兩16元、2.5公克14元、 2公克11元、1公克4元。
三、黃白金幣部分:1公斤4441元、10英兩1395元、2英兩281元、1英兩143元、1/2英兩73元、1/4英兩37元、1/10英兩15元、1/20英兩9元。
台灣銀行馬祖分行公告今年度黃(白)金保管費計收方式
- 2019-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