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2/18至3/20受理申請

  • 2019-02-16
 【記者吳嘉榮報導】又是新學期的開始,勞動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自2月18日開始受理107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至3月2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勞動部表示,凡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逾1個月以上(即1月19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106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且至2月18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萬2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萬2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2000元再加2成的補助,為2萬64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2800元。另勞動部特別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107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2月18日起至3月20日止受理申請,有需求者可至勞動部網站(https://goo.gl/eaEmgT)、全民勞教e網(https://goo.gl/Cr2R6N)下載書表,也可以到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台)、勞保局各辦事處,及勞動部4樓服務台等地點索取申請表,相關事宜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本項補助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