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各項申請作業,自108年起開放全年度受理申請,每年3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開放申請。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申請項目有「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請自本年度起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及「申請變更稅額試算通知書之郵寄地址」共4項,為擴大服務並配合納稅義務人需求,今年起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新增線上申辦服務。
該服務處提醒,以前年度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以後年度即不寄發稅額試算書表,如欲恢復適用,原申請不適用之納稅義務人須親自或委託他人到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臨櫃申請恢復適用;或原採線上申請不適用者,得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作為通行碼,透過網際網路將原來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申請予以撤銷。
綜所稅稅額試算 108年起開放全年度受理申請
- 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