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選舉電視公辦政見發表會 16日縣府舉行

  • 2018-11-15
 【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第7屆縣長選舉電視公辦政見發表會將於11月16日下午2時於縣府B1多媒體簡報室舉辦,由祥通有線電視現場實況轉播,而公辦政見發表會之後,會再請祥通有線電視錄影轉播,時間預定5場,轉播時段分別為11月17日、18日、20日、22日的晚間7時,以及11月23日下午3時,歡迎鄉親密切注意及準時收看。
 縣選委會辦理第7屆縣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依相關規定,電視政見發表會經同一選舉區三分之二以上候選人同意時,得以辯論方式為之;此次選舉經調查4位候選人意願,採辯論政見發表方式3人,已達三分之二,依規定應以辯論政見發表會方式辦理。
 經洽詢地區有線電視業者,本縣有線電視普及率以地域區分為百分之百,以用戶數區分亦達百分之90以上,辦理電視公辦政見發表會,使全縣縣民均能完整收看候選人所提政見,最具效益。其他主要規定如下,敬請候選人及選舉人密切注意及遵守:
 1、第7屆縣長選舉電視公辦政見發表會共舉辦1場次,經意願調查結果後,採候選人辯論方式發表政見規定辦理,每一候選人政見申論6分鐘,回答2位發問人發問之問題各6分鐘,結論6分鐘。
 2、電視公辦政見發表會應派監察小組委員蒞場執行監察職務,並將公辦政見發表會日程表提前函送候選人及警察機關,並請加派警衛人員到場維持秩序。
 3、電視公辦政見發表會地點設置於縣府B1多媒體簡報室,會場佈置須整潔、莊嚴,會場正面標明選舉種類、屆別及公辦政見發表會字樣,台上裝置擴音器及錄音設備,現場使用之道具背景由本會協調有線電視公司負責安排,候選人不得異議。
 4、政見發表會候選人發言順序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候選人應按通知日程表所列地點,於規定時間以前到達會場,依簽到簿上簽名順序抽籤,決定發言順序。
(二)抽籤由本會指派委員主持,監察小組委員到場監察。
(三)抽籤之籤號單由本會依候選人人數製妥備用。
(四)候選人如於抽籤時,其本人不在場或雖在場經唱名3次後仍不親自參加抽籤時,由主持人代為抽定,經抽定之發言順序該候選人不得異議或調換。
(五)候選人抽定發言順序後,由候選人在抽定之籤號單候選人簽章欄內簽名或蓋章,如由本會代為抽定者,由代抽人在代抽人簽章欄內簽名或蓋章。
 (六)候選人於舉行抽籤儀式至直播前始到場者,其發言順序依前項已抽定之順序次一順序開始,候選人有2位以上者,依其簽到順序定之。
 5、候選人應依順序發表政見,如經主持人唱名3次仍未上台發表政見者,以棄權論,並不得要求補行發表政見。候選人經唱名3次仍未上台或上台發表政見未滿規定時間提前結束時,應由次一順序候選人繼續上台發表政見,不予等候。
 6、候選人未於直播前到達會場者,以棄權論,並不得要求補行發表政見。
 7、候選人參加政見發表會應由本人親自為之,不得由他人替代或請求以錄影帶或錄音帶播出。候選人發表政見時,不得攜帶危險物品或有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違者由主持人予以制止並不予播出。
 8、候選人發表政見時,應使用本國語言,不得使用外國語言。但專有名詞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