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管教!一消防替代役遭法院判有期徒刑4個月

  • 2019-02-01
 【記者馮紹夫報導】不服管教!台籍替代役遭法院判刑。蔡姓替代役去年到馬祖服消防替代役,服役期間多次不服值勤命令,經連江縣消防局、役政署輔導無效後,連江縣消防局向法院提告,近日判決結果出爐,法院以違抗勤務命令罪判處蔡姓役男有期徒刑4個月。
 蔡姓役男最初分發東引消防隊服役,在東引的時候就問題不斷,消防局人員就發現蔡男不服管教問題,且時常與人發生爭執,只好再把他調到南竿山隴分隊。但即便到了南竿,蔡姓役男依然故我,不服管教命令情況仍然沒有改變,因此又從山隴分隊調到局裡。
 相關人員透露,蔡姓役男不理會勤務,每天躲在房間打電動,消防局多次派員輔導都沒有效果,連役政署輔導,他也不當一回事,這種情形在消防局也是頭一次見到,最後實在沒辦法,只能向法院提告。
 近日,連江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依替代役實施條例,判蔡姓役男犯違抗勤務命令罪,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