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局進行8至9月飲料店及冰品販賣店專案查核 3家業者複查合格

  • 2021-10-22
 衛福局8至9月間針對飲料店及冰品販賣店等進行專案查核,抽驗冰及半成品,3家業者複查合格;冰品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圖:連江縣衛福局)

 衛福局8至9月間針對飲料店及冰品販賣店等進行專案查核,抽驗冰及半成品,3家業者複查合格;冰品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圖:連江縣衛福局)

 【記者曹重偉報導】為消費者食安把關,連江縣衛福局8至9月間針對縣內隨行杯飲料店及冰品販賣店等進行冰品專案查核,抽驗冰及半成品;其中3家業者(網際生活館、瀘鐘茶飲、黑丸嫩仙草)進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初查結果1家有器具髒污、食品從業人員未依規定體檢等缺失,命限期改正後GHP複查合格。檢驗衛生指標菌及食品添加物等共14件產品,結果均與規定相符,民眾可以放心購買。
 衛福局提醒消費者,選購飲冰品時,多留意販賣製備食品之場所衛生、容器清潔、冰品原料有無加蓋及工作人員手部清潔等。購買後應儘速食用或貯存適當溫度(冷藏溫度7℃以下、冷凍溫度-18℃以下),以免細菌滋生,確保飲冰品食用安全。
 衛福局提醒業者,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是飲冰品的衛生指標,如超過標準應注意是否於製作過程中環境或個人衛生狀況造成污染。呼籲業者平時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加強製程環境及容器與器具之衛生、注意原物料貯存溫度、食材應覆蓋、工作人員衛生、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及清潔、茶桶清洗乾淨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
 衛福局強調,製作食品應謹守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注意保存溫度、要澈底加熱之防治食品中毒五要原則。民眾或食品業者,有任何食品衛生疑慮,或有不清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可逕洽食品藥物管理科,聯絡電話:0836-22095轉8881及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