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出現招攬代辦申請改時間電價 台電馬祖區處:勿受騙

  • 2021-11-12
 近日南竿出現代辦申請改時間電價,以節省電費之名義向用戶招攬代辦申請收取高額費用。台電澄清可以自行申請,不必透過代辦。(圖:台電馬祖區處)

 近日南竿出現代辦申請改時間電價,以節省電費之名義向用戶招攬代辦申請收取高額費用。台電澄清可以自行申請,不必透過代辦。(圖:台電馬祖區處)

 【記者曹重偉報導】台電馬祖區處表示,近日接獲民眾反映,南竿地區出現代辦申請改時間電價,以節省電費代辦之名義向用戶招攬代辦申請,收取高額費用。台電澄清,「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可以自行申請,更換電表部分不收費,不必透過代辦,可到台電各服務據點,或透過客服專線1911、台電APP申請。
 台電表示,多數一般住宅或小商店,採累進式的非時間電價計費,即以累進度數及對應之單價計費,無論平日或假日、晚上與白天,電價都一樣。不過現在如果住宅或商店型用電戶,用電量比一般住宅高,如果改申請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就真的會省到電費。
 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有二段式和三段式,其中三段式是今年5月1日才實施,二段式是平日的上午7時30分到晚間10時30分前屬尖峰時間,其餘時段和週六、日為電費較便宜優惠的離峰時間。至於三段式則將平日尖峰時段拆兩段,分別是上午10至12時及下午1至5時,則其餘時段為離峰時段,適合傍晚5時以後才準備開店的店家。
 住商型、用電量比一般住宅大的用電戶,台電建議改選二段式或三段式時間電價,二段式時間電價適合每月度數700至4000度的住宅及用電度數1100至4000度之小商店,二段式的週休假日和平日的晚間10時到隔日上午7時30分都是離峰時段電費較少。
 台電區處也說,用戶申請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後,台電會派員換裝電子式電表,不須額外費用,但申請變更後,1年內不得申請改變計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