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黨團日昨協商通過修法,將民用航空法第
五十五條修正為:「為照顧離島地區居民,對於往返居
住地或離島與其離島間,搭乘航空器者,應予票價補貼
,前項航空器包括固定翼飛機及直升機。」此案如果完
成立法,將使縣民權益獲得更多尊重,並且有助地方整
體發展。
縣民搭乘航空器得到補貼普受重視,但是如何補貼?
幅度又多大?均為鄉親所關注,對此,立委曹爾忠原提
五至八折票價補貼,經委員協商認為不宜列入辦法,但
曹立委另做成附帶決議:「本法第五十五條對於離島居
民搭乘航空器之票價補貼,應依機場條件、限制使用機
型及地區特性,分級予以百分之廿至五十之補貼。」獲
得在座立委共識並予通過。
我們知道,所謂離島涵製lash;很廣,台灣本島以外各島均
屬之,然而,離島條件相差甚遠,票價補貼予以分級符
合實際。事實上,中央對離島和偏遠地區公務人員地域
加給,亦採分級制度,金門、馬祖條件最差,加給也最
多,相對的,未來中央當以離島機場條件、限制使用機
型以及地區特性等因素,作為票價補貼幅度依據,必然
受到民意的支持。
馬祖自從實施固定翼飛機票價補貼政策以
鄉親期待航空票價補貼提高並擴及直升機
- 200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