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養」觀念有待建立

  • 2002-10-10
一個地方建設需要各方面資源,也要各方面參與,特 別是在政府無法兼顧的情況下,民間可以充當很多工作 ,具有無窮的力量,鄉親認養公共場所就是典型的例子 。最近在台灣的屏東縣,有一項認養活動頗受重視,該 縣萬巒鄉財政困難,繳不出路燈電費,旅居台北的萬巒 鄉民林千枝與簡玉梅兩家人,共認養二百九十盞路燈, 至民國九十五年,「能為家鄉夜歸人點一盞明燈,回饋 鄉里,責無旁貸。」這是他們認養路燈的心聲。地區資 源十分缺乏,非常需要外援,尤其是鄉親的力量,儘管 近年來也出現一些義工,卻鮮有認養活動,值得重視與 鼓勵。 認養公共事務,是回饋和愛護家鄉最直接的表現,像 林簡兩位人士,他們於事業有成之後,基於一份愛鄉情 懷,認養近三百盞路燈,時間長達四年,每年的用電費 大約二十多萬元,花錢事小,重在那份感覺和情意。馬 祖歷年來遷居台灣且事業有成的鄉親,也不在少數,他 們對於家鄉事也很關心,不論以何種方式呈現,只要對 地方有利的,都會受到歡迎,我們充滿期待。 馬祖從一個荒島變成海上公園,其間多少先民投入心 力,多少阿兵哥汗水累積而成,今天我們在享受成果之 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