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警察分駐所針對路旁堆積物問題,已經展開取締工作,並且連續開出三張罰單,以行動表現政府維護環境的決心。相對於莒光,南竿問題更為嚴重,路旁所闢建的建材堆積場,有如一個巨大的工材庫,已經嚴重破壞自然景觀。據瞭解,這些場地多數不合法,此乃對政府公權力的挑戰,問題不能再拖。莒光警力十分有限,他們可以整頓環保問題,南竿相關部門也要加油了,維護好山好水是政府和民眾共同的責任,我們也期待共同來防止不法情事發生。 全縣四鄉五島中,莒光的公共建設或社會發展,雖然趕不上其他各島,然而他們對自然環境的維護,卻毫不遜色,甚至表現更為傑出,像是這次警方進行的路旁堆積物取締工作,就走在前面。我們常說,「不以事小而不為」,很多事務就是在「小」的時候被忽略,沒有適時面對,到了事態變「大」,再來處理就非常棘手了,南竿山線道路為何會有今天的景象,就是典型的例子。營造廠先是在路旁暫時堆放建材,日久成自然,而且範圍愈來愈大,數量也日趨增加。 馬祖的土地面積很小,可是卻很複雜,主要原因在於國軍部隊進駐時,強制征用民間土地所致,加上政府建立地籍資料起步很晚,導致土地所有權凌亂,也出現不少土地糾紛,在諸多無主土地中,一些建商「混水摸魚」,把公地視為己有,任意放置建材,他們的行為是否違法,需要法院的認定,可是對自然生態的破壞,已經成為事實,不論是違法或破壞自然生態,都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該有的現象,這正是各界關切的原因。今天要解決這個問題,應該要從基本面著手,他們是怎麼來的,又是怎麼產生的,對準方向並且把核心問題找出來,事情就好辦了。 一個開放的社會,人民各有所好,私心也必然存在,所以需要法律加以規範,否則私心將導致社會紊亂,而今天出現部份營造廠佔用土地,破壞自然景觀事件,就是私心在作祟,非採法律手段無以導正,因此,相關單位在勸導無效之後,不妨採法律途徑處理。凡事開頭難,對於南竿山線道路建材堆積場破壞環境問題,連江縣政府、民意代表以及媒體,都很關心,也有很多評論,為何遲遲沒有行動,就在開頭難,只要衝破第一關,後面的問題就容易解決了,因為,政府展現公權力,業者不再觀望,於其等待政府來取締,不如自己解決。現今有些人之所以無視於法律存在,他們就是抱著僥倖的心理,因此,政府作為是指標。 莒光警分所警力很有限,他們也有人情包袱,可是基於政府公權力,依然展開路旁堆積物取締,也因為他們的努力,使莒光的自然景觀得以適度維護,這項成果很可貴,今天我們發展觀光產業,最大的資源就在生態環境,唯有保護好山好水,馬祖才有永續經營的條件,為此,我們期待政府施展公權力,且以莒光警方表現為借鏡,將建材集中管理,把道路景觀還給大自然。
整頓路旁堆積物,莒光警方有行動
- 200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