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竿鄉一年一度村民大會於召開時,竟然出現列席人員多過出席村民的情事;為此,不少鄉親質疑村民大會的必要性,但是,鄉公所依法又不得不舉辦,政府政策與民意動向有明顯的落差。政府召開這個會議的目的,在於聽取基層意見,下情上達,作為政府施政參考,立意甚佳,在台灣各縣市也有不錯的效果,但是地區環境特殊,政府與民眾互動密切,管道暢通,民意已經得到尊重,因此,鄉親對於村民大會缺乏興趣,十分正常,既然如此,政府應該不妨加以研究,果真得不到民意支持,村民大會不開也罷,如果中央對此有意見,可以經由協調取得諒解。
在早年,村民大會可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會議,就出席民眾而言,每家必須派員參加,而且不能由小孩子代替,違規者得受到勞役等處分;再就功能來說,過去民間問題,政府部門很少理會,鄉親在村民大會中提出,比較有效。大會的確發揮一些下情上達的效果,因此,當時的村民大會固然具有強迫性,卻也有其必要性。進入七十年代,軍管色彩沒有那麼濃厚,這個會議也在降溫,政府為了鼓勵鄉親出席,甚至舉辦摸彩等活動,年復一年,每下愈況,才落到今天這般情境,乃大環境因素也。
其實,政府任何一種政策,於制訂時都有其時代背景,以往威權時代,官員高高在上,民眾看到做官的人甚至心生畏懼,在那個時候,人民的痛苦,政府不太瞭解,人民的聲音也發不出去,而村民大會是最基層的集會,而且有政府官員列席,是一種很好的下情上達管道,因而受到鄉親重視。但是,大環境在改變,今天的人民當家做主,不論政府官員和民意代表,為了選票,必須經常深入基層,和民眾打交道,以爭取支持,上下管道為之暢通,村民大會首當其衝,尤其是馬祖最為凸顯。
地區人口有限,幅員又小,屬於高層的縣長陳雪生、議長陳振清、立委曹原彰,經常在鄉村走動,基層幹部和民代,更能掌握民意動態,況且,在政府公僕中,絕大多數是在地人士,他們和鄉親不是親戚就是朋友,互動十分密切,鄉村事務和鄉親需求,隨時可以反映,人們似乎不再有出席村民大會的必要了,現今出現列席人員比出席民眾多的情事,其來有自。
由於村民大會是依據中央的政策辦理,如果不開會,就是違背中央的政策嗎?其實,這也不是大不了的事,中央政策和法令,應該切合地方特性和需要,如果實在行不通,也可以據實說明。自從台灣省政府虛級化之後,中央授予地方很大的權衡,我們在重大政策方面,或許不便和中央唱反調,但是村、鄉、縣,均屬地方範疇,也就是說,都是地方性事務,要不要開村民大會,是地方分內的事。
開會的主要功能,在於解決問題,鄉親既然沒有這個需要,村民大會存在價值受到質疑,不開也罷。
如得不到民意認同,村民大會不開也罷
- 200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