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等候臺馬輪復航的心情,我們可以理解,第二階段艙內空間改善,未按預定工期而延宕,帶給大家不便,也是事實,當予致歉;不過,現今把船改善到最佳狀態才是最重要;同時,主管部門雖承擔無法達成既定復航任務的瑕疵,但也有承受壓力的奔波付出。
一艘十九年的舊船,除了每年固定歲修之外,地方政府去年考量在爭取新臺馬輪之前,先予做個大修,以改善之基本目標。去年規劃分兩階段來做,並找合富輪替代空窗,五月先進行主機維修、發電機更新,在航行安全上力求無虞;之後利用進入東北風季節於十月進行第二階段的艙內空間改善,預定十二月十六日復航。而第二階段改善艙內空間設施、外觀新刷、動線設計、情境佈置等,主要在求舒適升級,在施工細節上的確龐雜車繁。
施作工程延宕已是事實,主管部門承受延後之責也是必然,但是在過程之中不可掌握的狀況出現以及行政程序造成必要之耽擱,也是無法避免,以致復航日期一再順延。
以行政程序必要之造成耽擱來說,公部門所有作業必須依法行事,不可私相授受,或是說了就算,而是依程序呈核,它不同於私人企業,不必由下而上,今天老闆下達命令或裁示即可照單而做;而公部門如追加項目,承商申請追加工期,都得逐級審查呈報敲定方可實施,因此,在時效上受到牽絆,這也是無可奈何之事。
為了爭時效及分層負責,有第一階段大修經驗,第二階段主管部門即結合監造單位成立了「臺馬輪大修專案小組」,確立分工合作事宜,只是施作過程細節狀況太多,以致延後。
以不可掌握之狀況出現而言,修船不同於修車,一艘龐大的客輪,加上老舊,艙內內部一打開,發現有太多地方需要加強改善,尤以空間設施細雜,要做的太多。為了求好,希望一次性完成,項目自然要追加,項目一追加,承商自然要求加工期;再者,承商在施作過程部份做得不完善,當然在勘驗時不過關,不過關就要求改善,預定的工期達不到也是必然。
至於,臺馬輪復航日期的宣佈,從十二月中旬,至十二月底、元月二日,又到一月十六日,四次「跳票」而沒有兌現,交通局等承認在時效掌控上有疏失,讓民眾的期待有落差與帶來不便,他們也表示歉意,但他們的壓力也是千斤重擔在身,為早日出塢也奔波付出,為了做好把關,初驗不通過的絕不放鬆;外界的責難,他們虛心接受,也虛心面對。
做不好,受苛責,做的慢,受批判,做公僕的一切都得概括承受,但是主管部門有沒有嚴格把關也是重點;目前,最重要的是把船改善到最佳狀態,若是為了趕時間而草草出塢才是最大缺失。
臺馬輪第二階段艙內設施改善始末探針
- 200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