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走過地方自治第一個十年之後,民間社會在觀念改變、共識凝聚、力量整合、做法調整上,已有轉換的心境,這是地方向前的驅動力;鄉親內心在器度容量、處事態度、時代精神上,仍待轉彎的心情,這是攸關地方向上的原動力。
地方有聲音,一則傳達意見自由市場的活絡,二來代表多元化的形成,不是單一的面向,對地方整體發展、決策成形或是民意取向都是活性元素,並且是良性循環,注入優質因子。在戰地政務時期,軍事威權統治,民間因長期受壓迫,諸多愁緒藏在心底,到體制變革,回歸憲政常態,恢復地方自治,過去悲情迸然而發,其委屈、怨氣宣洩乃人之常情。自治伊始,地方事務百廢待舉,民間紛紛擾擾,也是社會常態。
走過第一個十年之後,地方基礎建設、福利補償在中央、地方執行下,已稍獲得解決;當然,距民心理想目標尚遠,有的需要再爭取,有的需要再時間。
地方社會在觀念改變上,已逐步擺脫傳統認知,不會抱守舊框框,加上資訊窗口傳遞便捷,外來事物衝擊以及新環境挑戰,心境上已作了轉換;同時,地方自治之後,民間力量崛起,凝聚整合是能量加持,大家體認匯集,才能擦出光和熱,過去家族力量抵擋不住群體的魅力。
回顧這十年歲月,鄉村協會、團體學會、委員會組織逐年增長、擴散、蔓延,有如星星火花在各個角落閃爍。另外,義工、志工團隊的成軍投入公共事務,也是點亮了人間的明燈。
一個社會是現象多元的組合,鄉親在心情上轉彎的彎度還是不夠,不容諱言,器度容量、處事態度仍待轉變,在第一個十年的自治環境後,也並沒有大幅度的調整。
以選舉來說,自治是需要民主選舉機制,地方經過歷次大小選舉,選舉對選民而言,本是一件很快樂的民主之事,但是卻變成選民痛苦負擔之事;同時,選舉的傷痛,每經一次,每撕裂一次,對地方政治發展不是好事,反而造成傷事。
地方選舉之痛,候選人有錯,選民自己也有錯,在選舉結束後,大家對選前激化,在選後要予淡化,我們對當選者給予監督、鞭策,也要給予祝福、鼓勵,而不是製造耳語、製造對立,甚至製造對手,如這種現象反反覆覆不斷上演,只會削弱地方資源,付出社會成本。
以人事而言,地方自治政府的公部門,有二種人,一種是決策者,一種是執行者,決策者是經選舉產生,他的施政成敗由人民用選票決定之,基層團隊的人與事由決策者經一定法制、程序形成。而地方每一次人事,似乎都牽動神經動脈,外界摻雜不同意見,固然不是對與錯,而是當與不當。
再說言論意見,發表意見在民主社會是一切自由的基礎,這個信條牢不可破,但是自由還是有限制、有範圍。地方沉默居大多數,個人言論並不代表主流,同時,易流於主觀,唯我獨尊,在態度、器度上受到爭論。政治人物也好、公眾人物也罷,是要給予壓力、檢驗;但在言其事、論其事時,立場、背景、過程、狀態必須明瞭,否則,失之公允,反而削弱自己聲望。
我們都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扮好自己的角色,做好份內工作,為自己的家鄉多付出心力、智慧,為自己社會多散發關懷、溫情。
鄉親心境有轉換 心情也要轉彎
- 200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