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雲高50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16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7 日 農曆九月十八 星期五

馬上處理

放羊亂竄釀車禍,別再讓人命輸給無繩的羊!

我是北竿的居民,今天早上看到新聞《北竿加油站前發生機車追撞事故》,心裡真的是又氣又怕。根據報導,小客車為了閃避路面羊隻急煞,後方女騎士追撞受傷。請問這是什麼情況?我們的道路是牧場嗎?

這不是第一次,也絕對不是最後一次。北竿許多地方常見羊群在馬路上橫行,車子一來一往,稍有閃失就是人命。島上空間狹小,路又窄,任何一隻羊的突然衝出都可能讓機車族送醫。

我們要問:飼主的責任在哪?政府的管理在哪?
放羊自由不是不顧別人死活的藉口。飼主任意放養羊群在公路上遊蕩,完全不設圍欄、不牽繩,就是明顯的過失。這種行為應該開罰、應該公告姓名、應該強制限期改善!

我們也呼籲縣府與警察局:
• 儘速調查飼主身份,依法重罰,不得以「地方習慣」為由放水。
• 建立放養登記制度,強制圍欄或繫繩,違者沒收羊隻。
• 加強巡查與教育宣導,讓「放養不負責」不再是馬祖的醜聞。

鄉民只想要一條安全的回家路。別讓我們每天騎車還得提心吊膽,看羊群會不會突然衝出來。今天是擦傷,明天可能就是喪命。放羊的人要負責,政府也該硬起來!
  • 警察局 發表於 2025-11-06 23:46

    親愛的網友 您好:
    有關您反映「放羊亂竄釀車禍,別再讓人命輸給無繩的羊!」乙事,本局北竿警察所針對造成該車禍羊隻飼主業已查明並摯單在案,民眾若有發現違法、違規情事,可直接撥打110或(0836)55234,本局將儘速派員前往處理。
    感謝您關心警政事務並祝順心!

  • 產業發展處 發表於 2025-11-06 10:16

    感謝鄉親對公共議題的關心:
    1.有關養羊強制登記1節,因現行相關法規如:畜牧法規定須飼養100頭才需強制登記畜牧場、動保法只規定犬貓2種物種須強制登記,羊隻不在強制登記範圍內,本處將盡速研議修訂自治法規,以加強執法法源。
    2.本處會加強遊蕩羊隻誘捕。已爭取農業部相關經費,盡速邀請台灣誘捕團隊依動保法第14條無主動物規定先與捕捉、避免羊隻遊蕩造成安全疑慮 。 本處電話 0836-26078*128
    產業發展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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