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共性言論自由維護及自律約制

  • 2005-07-21
 多元社會多元聲音,馬祖在解除戒嚴之後,意見市場還原自由,對地方事務可以有不同的看法、意見;尤以公共性的議題,經由各自表述,激盪出新的火花,這是一個地方向上的躍動力。在活絡的意見市場中,也伴隨流於主觀認定、個人渲洩弊病,甚至情緒性字眼出籠,也帶給社會負面傷害。
 民主社會最珍貴的地方就是言論自由,也即表述自由,每一個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言論,但是除了自律之外,也有限制,必須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而不是一切免責。
 馬祖實施自治,還政於民,由人民當家作主,因過去時空背景不同,人民思想、言論受到箝制,戰地政務終結,內心長期壓抑的愁緒迸然而發,民間瀰漫著一片紛擾聲音,當時心境、感受可以體會。自治十年之後,各項施政建設逐步推展,大家有期待、有鞭策,也是為了自己家鄉這塊土地更好,如今心情、感觸也可以理解。
 開放的社會,開放的言論,我們要誓死捍衛,不過,在沒有自我節制下,易於流入主觀判斷,加上大眾是沉默的,更會陷入唯我獨尊迷思。言論、意見是自由,也是有約制,透過媒介散播更應慎重,不宜情緒性字眼,也不能摻雜個人好惡、私情,更不能侵害他人隱私以及涉及誹謗,影響他人名譽。
 言論也好、媒介也罷,雖無法做到完全客觀,但是要做到持平,雙向聲音表述不可免,不宜個人主觀判斷遽下定論,甚至不雅字眼,以標榜意見市場區隔,或是取悅大眾感官、視覺,不但失去立場,久之也失去市場。
 個人也好、政府也罷,不可能十全十美;當然,施政會有缺失,政府公部門必須接受檢驗,違法者依法究辦,瑕疵者給予指正,不足者給予催生。人民有監督權利,也要給予具體建言,才能得到更多掌聲
 綜觀民間諸多言論、聲音,在混淆視聽、誇大渲染下,反而模糊主流價值,會說話的人、會上網的人成為意見領袖,社會是非黑白混亂,這樣內耗、折損,使地方風氣更加濁亂,共識更加薄弱。
 當然,有不同聲音,才能彰顯動力,但是這個聲音必須是良性、優質的,而不是惡性、劣質的,尤以無中生有,搬弄是非的聲音、言論會被大眾唾棄的。
 地方民情終究良善,對不實言論多所包容,也不願興訟,伸張個人權利維護,但隨著觀念改變,言論追訴權意識漸漸拉高,按鈴申告也會在大家耳畔響起。
 法律保護每一個人,凡涉及個人名譽的不當言論,均可提出告訴,由法律來判定是非;公部門也是如此,凡不當指控,與事實不符,各公部門在踏實中要見勇敢,在服務中要見是非。如果沒有是、非,任其指控,不但助長歪風,也有失政府公信力。
 民眾的反映、建言及不滿意聲音,我們各公部門必須在第一時間處理、回覆,而不是視而不回、見而不答的處事態度。不管是對是錯,向人民做個交代,錯了修正,對了也可加以說明。
 紛擾的年代,不是上天送來的,是我們自己給的,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加以梳理,我們要捍衛言論自由,但也要堅守是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