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過去 臺馬輪還是要鳴笛啟航

  • 2005-09-13
 以海島而言,對外的交通工具,飛機、客輪兩者皆不可缺,天氣、海象各有變幻,可擇其一互補,所以船、機的需求,過去如此,現在如此,以後還是如此,只是工具不同,功能相同。從臺馬輪代理經營易人,到兩階段大修,旅客有要求、有期待,是檢討也是精進的動力;但是與事實有出入的言論,傷了付出者的心,也傷了地方的真情。
 先說臺馬輪委外操作,其方向是正確的,政府委外經營程序,一切依法行事,時間一到要重新公開上網招標,在開標作業上以最低價承攬,不談任何關係,誰也不敢在底價開出後有所變更。
 以最早台航承攬代理經營,價格方面一趟代理費用是五十八萬多元,現今新華承攬是四十八萬多元,一趟省了十萬元,一年可省下一億元負擔。在這個省下財政支出的部份,反而被外界有意人士模糊焦點,卻在關係上大作文章。在服務方面,雖無法做到百分百,完全盡如客意,但現今比過去改善不少,不論在作業、服務上都在檢討精進。當然,我們不能於此有所滿意,因服務工作,好還要更好,而承攬者接受大眾監督,旅客要求,也要接受。
 再說臺馬輪大修作業,機組老舊是事實,但主機、發電機組的高溫、高危險的狀況,過去卻未處置,縣府為安全之計,決定暫停大修,透過良好的人脈,獲得交通部長林陵三同意換掉更新,並也撥助艙內空間改善,所以在航安上大家可以放一百二十個心,在舒適上也改善不少。
 至於臺馬輪虧損,它是大眾運輸工具,虧損能減當然是最佳狀態,問題是既需要它,又叫它不虧,那是不可能的任務。未來如何有效帶動人氣,交通部門也一直在思考、在調整。因時代背景,有了這艘舊船,讓台馬間便捷了不少,相對地,有了它,也帶給地方政府極重的負荷,也承受太多的責難。
 責難是旅客的權利,要求也是民眾期待,公部門當應概括承受,但是與事實有出入的言論、文字,則有失立場。政府對外界正確事實言論,自當虛心接受,也虛心面對,而不正確言論,我們認為在法治的國家,可作法律追訴,不要有所保留,以儆效尤。
 風風雨雨總會過去,美麗彩虹自然出現,只要做對的事,做對地方、大眾有利的事,外界有心中傷者,最後是傷了有心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