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政院應予專案解決金馬歸還民地問題

  • 2005-11-05
 土地歸還問題,是人民心中的痛,也是地方民代沉重壓力,更是地方政府的燙手山芋。由於法令層層束縛,國有財產局以及國防部誠意不足,致使金馬兩地在戰地政務解除之後,還地於民的政策遲遲未予落實,不但造成民怨,也阻礙地方發展。
 感受金馬兩地人民的強烈詬病與反彈,針對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金馬分處,「依法」將民間土地逕行登記為國有財產土地,並陸續予以標售,福建省政府三日召開第一二八次委員會議決議,將專案陳請行政院處理,並行文金馬兩縣籍的立委協助,從修法上著手,以護衛金馬民眾權益。
 自戰地政務解除的十多年來,金馬民眾申請土地登記,除國軍提出異議外,國有財產局也是意見一大堆,搬出法令,令地政部門難以著手,更令民眾希望跌至谷底。
 民意抱怨憤慨的是,大陸淪陷,國軍退守馬祖,帶的只是槍桿子,並沒有帶來任何一塊土地,除借住民舍之外,並強佔民地由據點擴大至營區。過去在民智未開,威權統治年代,鄉親敢怒不敢言。如今,無主土地申請登記,民眾提出還地於民申請,部隊提出異議,形成土地糾紛官司,鄉親四鄰證明反而不敵國軍強佔列冊證明,機關佔用民地也因法令限制,雖有意償還或租用,但不敢貿然行之,避免圖利,成為鄉親心中最大的痛。
 國防部也雖一再強調還地於民,但是重重關卡,又是陸總部,又是國防部,相互推來推去,使得案子石沉大海。
 過去戰地政務時代,軍政合一,凡事皆以軍事為首務,因恐土地問題影響防務,金馬軍管政策當以土地登記摒除門外,致使地方土地總登記遲遲未行。金馬回歸常態,地方於民國八十四年起,實施土地總登記,以建立地籍制度,因土地總登記期間,仍存沒有申請登記、有申請但證明文件不足、時間逾期以及有爭議之土地現象,民國九十二年再延續實施未登記土地複丈申請作業迄今,但是民眾申請多半沒有成功,地方主管部門也力不從心。
 十年都過去了,問題仍在金馬民眾心中縈繞,而更離譜的是民國八十七年掛牌成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金馬分處」,承辦人民對國有財產的出租、標租、放租等業務,而國有財產局自民國八十九年逕行將金門無主土地登記為國有地,姑不論是否「依法」登記,如這一些土地與民眾有爭議的部分,在立法院尚未為金馬土地登記修特別法之前,國有財產局不宜逕行標售有爭議的「國有土地」,甚至將民間之祠堂、寺廟、巷道、道路等據以標售。難道中央需要這些錢嗎?其正當性也受民眾質疑。
 我們希望除國有財產局暫緩對金馬有爭議土地標售之外,行政院應予重視,並予專案處理,並配合修法,才能真正解決金馬土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