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山莊委外經營作業持續在做 不曾改變方向

  • 2006-02-24
 政策制定也好,方案推動也罷,都需要程序、時間,以連江山莊為例,地方攻府已完成可行性評估計畫、土地鑑界、促參修例的訂定,擬參酌台省公地釋出、委外興建經營方式辦理,一則建立馬祖BOT經營模式,二來帶動地方產業發展契機。
 海巡署連江機動查緝隊因應辦公及住宿場所之需求,暫時借用連江山莊,地方在考量不影響該山莊公地釋出、委外經營的期程下,做為臨時借用,鄉親擔心委外經營方式生變或是山莊BOT破局之說,縣府財政部門也剛好可藉此機會澄清說明,並強調連江山莊配合馬港整體規劃,期能帶動馬港商圈生機,方向及心志未曾改變,請大家放心。
 連江山莊現地原為育幼院,在院童招收停止之後,曾改建為公營膳宿招待所,之後也曾外租經營,一度生意鼎盛,後因民間大型旅館、餐飲興起,以及原建物年久,漸失競爭力。
 由於山莊位置頗佳,佔地不小,民意建議以公地釋出,委外興建經營旅館,以配合地方旅遊產業發展,地方政府為順應趨勢及商機脈動,對這項構思計畫也積極推動,並作完整規劃及推動,進而帶動發展。
 方案推動,需依程序進行,尤以土地最為棘手,以現今公地、無主地,在土地總登記時,民眾不少指界,必須完全釐清、認定,才沒有土地釋出的爭議。再者,民間參與之促參條例,也必須訂定細節辦法,不是一紙公文或是一個行政命令即可。現今,公部門處理事務,不似以往戰地政務年代,單行法規定由地區認定即可,如今,地方自治實施,所有法令不能與中央法令抵觸,而且得依法行事。
 在推動新方案之同時,可行性評估更不可缺,政府施政除以民意為依歸之外,它的可行性、效益性也要做審慎評估,對施政成效有所負責,而不是單向決策或是即興之作;因此,在程序上要有所完備,要有程序,就要有時間的等待、醞釀、規劃,所以,大家不要有所不同的解讀。
 連江山莊委外經營作業已大致就緒,目前正依計畫辦理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作業,這也是非常耗時而且繁瑣的事,為了招商,還是要做。
 至於,在山莊尚未委外前,且不影響推動期程下,暫時做為縣府環保局替代役住宿及海巡署連江機動查緝隊臨時借用,不僅解決中央單位派駐地方之需求,也可帶動部份消費。
 隨著防守任務更改,在國軍遞減後,海、岸巡人員的駐守,雖然在人力上不足與駐軍比擬,但也多少帶來消費力。海巡署連江機動查緝隊暫借連江山莊只是一時的,只要山莊委外方案全部齊備,招商一成,對方即予遷離,並不影響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