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基金 馬祖應多分一點

  • 2006-03-27
 過去五年多來,金馬澎地方建設大宗經費來自行政院離島建設基金,根據經建會統計,去年九十四年度該基金補助計畫執行率百分之六十二,馬祖均依計畫執行,在交通、觀光、鄉村建設等,都產生實質效益。在新的年度,我們希望中央能予多重視馬祖的需求。
 九十四年度離島建設基金應執行補助計畫三百一十七項、預算計五十一億元,經建會採行多項積極管考作法,依預定進度執行中計一百一十四項、這次檢討完成並結案計七十七項、前三季檢討已完成共結案計七十二項、即將完成並結案三十九項、特別加強控管十五項,其中金門、澎湖因建設用地未完成變更、民眾有不同意見及多次流標而被繳回經費改用其他新增計畫。
 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中央政府在民國八十九年起實施「離島建設條例」自九十年至九十四年度止,已編列新台幣146.03億。每年補助離島地區建設約三十億元,從事基礎建設、產業建設、教育建設、文化建設、交通建設、醫療建設、觀光建設、警政建設、社會福利建設、天然災害防制及濫葬、濫建改善等。
 這五年,馬祖一年最高十億,最少五億的補助,對地方建設是最大的挹注,也是最大的經費來源。
 自今年度起,離島基金經費編列及運用有相當程度改變,政院編列離島建設基金計新台幣三十二億元,其中匡列補助建設工程金額九點五億元,並有一點五億元預定作為補助各鄉鎮小型民生基層建設之用,其餘二十餘億元,則預留作為投資、融資計畫運用,包括首度開放民間企業提計畫爭取。
 經建會是經過去直接補助的慣例,開放鼓勵政府、民間企業或個人,針對離島特有人文自然景觀資源,或特殊地方產業及觀光休閒旅遊等事業,進行投資開發,以振興區域產業,增加當地就業機會及改善居民生活。
 這個新的運用,對計畫執行是朝向多元,但對離島政府執行建設在經費調配上變成緊縮,雖然改由各部會公務預算支應,不過在爭取上不如基金來得充沛。
 我們還是希望中央能多予照顧與重視馬祖,以澎、金、馬來比較,馬祖資源較少,財政收入也少,多分配一點,也不算是過份要求。